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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深入基层(2 / 2)

专列。
做为专业侍从,施密特会三种语言,除了母语之外,还会说英语与法语。冯承乾在来到这个时代之前,已经通过未来的学习技术,掌握了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与拉丁语等十多种主要语言。在冯承乾那个时代,基本知识不在学校里学习,而是通过学习设备直接灌入大脑。
进入市区后,冯承乾就后悔了。
历史书上说得没错,这个时候的伦敦,不但是名副其实的“雾都”,还是一座几乎被马粪淹没了的城市。
虽然内燃机与汽车均已问世,但是没有普及,伦敦街上仍然以马车为主。
很难想像,长期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会是个什么滋味。也难怪,在这个时代还会爆发瘟疫。再过二十多年,一场流感就将袭击欧洲,夺走数千万人的性命,造成的损失甚至超过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冯承乾化装成平民,跟施密特在伦敦闲逛的时候,腓特烈三世已经到达白金汉宫。
腓特烈三世既是德意志第二帝国的皇帝,也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的女婿,而且是女王的长女婿。
维多利亚女王有九个子女,长女维多利亚嫁给了腓特烈三世,次女爱丽丝公主是黑森达姥斯塔特大公的妻子,海伦公主嫁给了石勒苏益格-荷尔斯坦因公决克里斯缔安,路易丝共组嫁给了阿盖尔九世公决坎贝尔,小女儿比亚特里丝公主则嫁给了巴登王子,四个王子迎娶的也是王公贵胄。
此外,维多利亚女王还与丹麦、挪威、西班牙与瑞典王室与血缘关系。
皇室间相互联姻,根本不是什么怪事。
事实上,血友病就是欧洲皇室联姻、即近亲结婚的产物。
从政治上讲,皇室联姻是欧洲列强维持和平稳定局面的基础。只是,皇室间的血缘关系没能战胜国家间的利益冲突。比如在冯承乾熟知的历史中,德皇威廉二世与沙皇尼古拉二世是表兄弟,与英王爱德华七世是舅甥。
招待长女婿,维多利亚女王自然是格外大方。
只是,在和睦的外表之下潜藏着汹涌的急流,英德之间的利益冲突,绝非两位帝王就能化解。
皇室晚宴既奢华、又热闹。
因为腓特烈三世曾多年旅居英国,所以结识了很多英国贵族,还与一些英国政治家有过往来。
既然是款待腓特烈三世的晚宴,德皇往昔的朋友知交自然受到了邀请。
在众多陪宾之中,有一个不大起眼的勋爵,即马尔巴罗公爵的第三个儿子,担任帝国财政大臣的伦道夫-丘吉尔勋爵。勋爵身边,还有一个约莫十五岁的小胖子,此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温斯顿-丘吉尔。
此时的丘吉尔,还是哈罗公学里一个不求上进,让父母操心不已的学生。
伦道夫带儿子来到白金汉宫,一是想让儿子见识一下学校外面的世界,二是为儿子的前程做安排。
虽然小丘吉尔的学习成绩不佳,但是在其他方面却很有天赋。
伦道夫已经认识到,儿子不是读书的料,所以不如让其参军,在部队里磨练几年,也许还能成材。
在到处都是皇亲贵胄的宴会上,别说小丘吉尔,连伦道夫勋爵都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
腓特烈三世没有关注这个身材矮胖的少年,也没有人注意到他,只是小丘吉尔一直盯着德皇,似乎看到了一些不同的东西。
晚宴进行到深夜,在女王与德皇尽显疲态时才宣告结束。
此时,冯承乾已经在一家酒馆里跟一群下班后无所事事的产业工人混在了一起。因为非常慷慨大方,而且酒量胜人一等,所以冯承乾很快就消除了肤色上的隔阂,赢得了其他人的好感。
对冯承乾来说,喝酒根本不是问题。
不是他的酒量大,秘密在他的血液之中。能够让行将就木的德皇痊愈,也是冯承乾血液中的特殊成分的功劳。
跟思想简单的产业工人打交道,肯定要比城府深厚的贵族打交道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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